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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大校部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条例

  • 杨猛
  • 日期:2017-03-22
  • 4622


一、毕业答辩资格审核
1、学习年限符合规定要求
2、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
3、完成各项必修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
4、论文评阅人符合要求,论文评阅结果可以举行论文答辩
5、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达到所学学科专业的要求
6、答辩委员会成员符合要求
二、集中答辩时间:每年5月、11月
三、院系工作职责:
1、负责审核并确定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2、负责学籍归属研究生的毕业答辩资格审核,并出具学院盖章的《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
3、负责安排并指导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应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高年级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应全程参会,并对答辩过程进行详细客观记录。
4、负责公布研究生毕业答辩信息
四、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秘书宣读《毕业答辩资格审核意见书》,介绍本次毕业答辩会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委员会主席。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3、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硕士论文不超过30分钟,博士论文不
超过
4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做出补充说明
6、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
(1)、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的学位要求。
(2)、投票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
(3)、讨论并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4)、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7、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8、答辩人致辞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五、相关规定:
1、论文评阅
(1)学位论文评阅人由各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核确定。
(2)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2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务。
(3)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5-7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2-3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具有研究员(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职务。
(4)学位评阅人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评阅人须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5)学位论文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评阅书》应由院系专人负责寄送,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交院系办公室汇总。
2.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院系学术委员会审核批准。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1-2位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组成。其中至少2-3位应为外单位同行专家,且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少于2/3。
(4)答辩人导师可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如果导师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参加投票表决。且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4人。
(5)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原则上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
(6)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投票。
3.答辩表决票由院系盖章方为有效。
4.课程学习学分要求
硕士,至少30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8学分
博士,至少7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7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至少37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25学分
5.必修环节学分要求
开题报告,1学分
中期考核,2学分
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