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建设的基础主干法规,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大抓支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制度成果。作为新时代的党支部,《条例》为我们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了更好地全面理解《条例》内容并深入领会《条例》精神,我们党支部于6月15日至6月22日期间深入学习了《条例》,现就针对我们高校学生党支部具有明确指导意义的几个方面进行总结。
一、总则
总则部分提出了党支部的功能和定位、职责、工作原则。党支部作为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我们党支部应当担负起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担负起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要建设好党支部,必须秉持五个坚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二、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条例》强调,不管是哪个领域的党支部,都应做好八项基本任务。一是要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二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思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四是密切联系群众,领导、支持本地区本单位群团组织工作。五是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六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七是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八是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作为高校中的党支部,我们党支部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因此,我们学生党支部应当多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多关注党员的理想信念的树立。
三、党支部工作机制
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是党支部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条例》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开展党支部工作选举,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党员的表彰和处分,以及讨论涉及党员和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支部委员会使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策等。党小组的划分时为了便于组织开展工作,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对于我们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的召开频次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宜过高,应根据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召开频次。学生党员的时间是宝贵的,会议的组织者应当做好每一次会议准备,力争做到每一次会议都让党员有所收获,而不能浮于形式、为了开会而开会。
四、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作为学生党支部,我们有其要做好“三会一课”、党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确保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此外,《条例》还对其他多个方面对党支部的建设进行了规范,值得我们在实践中不断领会。学习《条例》的内容和精神不是一时的活动,而应该贯穿于所有支部活动,在支部的实践中才能更加深刻地领会《条例》内容和精神,提出适合自己党支部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