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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科学学院2018年秋季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

  • 赵远
  • 日期:2018-04-12
  • 934

     根据教育部及国科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程科学学院的实际,特制订本次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规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时间:2018年4月16日下午13:30

二、 复试地点:国科大玉泉路园区教学楼506教室(请于教学楼511教室备考)

三、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交验原件(应届生入学时提交);

3、应届毕业生要求递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硕士期间成绩单及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5、英语水平证书、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6、研究成果及其他材料(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复印件一式3份,按顺序装订。

四、体检:

1、体检地点:北京航天中心医院体检,医院在学校北面,离学校较近(体检中心电话59971161,体检需空腹,带身份证,体检费150元,告知医院国科大工学院学生)

2、时间:2018年4月16日上午7:30-10:00。

五、复试基本条件:

博士入学考试初试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各门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  

六、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复试专家组对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质和综合能力。

面试内容:

1、外语应用能力:包括听说能力(与面试同时进行),请考生准备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知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测试考生掌握专业知识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程度等。

3、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创新意识及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另外复试考生需准备关于自己科研情况的英文PPT,陈述约半小时左右。

七、复试成绩计算:

以复试专家组成员独立评分的平均值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权重为60%。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初试成绩占40%),确定拟录取名单。

2、工程科学学院复试专家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并在工程科学学院网站公示10天后,报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3、有以下之一者,不得录取:

(1)没有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未进行政审或政审未通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