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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校内本科生修读研究生课程学分认定的通知

  • 杨猛
  • 日期:2019-09-11
  • 1008

各院系:

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的本科生在本校继续攻读研究生专业时,其在本科阶段修读的研究生课程,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可认定为研究生阶段的课程学分。现将2019-2020学年学分认定的暂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均为国科大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学分认定条件

1.本科阶段完成了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学分标准。

2.本科阶段修读了研究生课程并获得学分,并且此学分不作为本科毕业学分必要的构成部分。

3.本科阶段修读的研究生课程是否认定为学位课,须按照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规定执行。

4.本科阶段修读的与研究生录取专业相关的专业课程,方可认定为专业学位课。

5.本科阶段修读的研究生课程有效的认定时限为毕业后两年内,超过两年时限,课程学分不予认定。

三、课程学分认定流程

1.申请课程学分认定的学生需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认定本科阶段修读研究生课程学分申请表》(见附件),交至本科阶段所属学院核查本科毕业学分,并经本科部复核。

2.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签署课程学分认定意见,教务部负责审批。审批通过的课程,可认定为相关专业研究生课程学分。

四、申请时间及材料报送

1.请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在11月1日前向教务部提交申请。

2.请把纸版申请表报送到教务部;majingyu@ucas.ac.cn">电子版申请表发到邮箱majingyu@ucas.ac.cn

联系人:马静玉

电  话:69671069

邮  箱:majingyu@ucas.ac.cn

地  址:中国科学院大学雁栖湖校区行政楼教务部217室

中国科学院大学

教务部

2019年9月11日